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量:0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业务受理对象如下: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单位业务

个人业务

周六

8:30—16:30

个人业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进一步方便市民办事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