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集体户口落在延安西路900号。现在还可以继续将户籍保留在贵处吗?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量:0

     答: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户籍管理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心不再落人才类集体户口,同时对原来在中心的人才类集体户口进行转出。详细规定请参看上海市公安局沪公发【2013】193号文件和【2013】217号文件。目前中心可办理户口延长托管手续,最多可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请在该期限之前尽快办理户口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