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费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量:0

答:中心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档案费,档案欠费需补缴至2014年12月31日。

档案缴费标准(需现金支付):2011年之前240元每年、2011至2012年200元/每年、2013年起144元/每年。(档案在中心需为存档状态)

人事代理缴费标准(需现金支付):2011年之前240元/每年、2011至2012年200元/每年、2013年起144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