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心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档案费,档案欠费需补缴至2014年12月31日。
档案缴费标准(需现金支付):2011年之前240元每年、2011至2012年200元/每年、2013年起144元/每年。(档案在中心需为存档状态)
人事代理缴费标准(需现金支付):2011年之前240元/每年、2011至2012年200元/每年、2013年起144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