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7-05-09 浏览量: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5月4日至5日本市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市教委相关领导、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专家、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来自本市普通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约270人出席了会议。

市教委郭为禄副主任就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开展了动员,要求各校做到“结合实际、有章可循、依据合法、程序公正、及时处理、加强学习”,抓紧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在管理实践中更新理念、规范做法、加强学习和研究,做好风险防控,妥善解决新旧规定交替之际的各种现实问题;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籍学历处解汉林处长作为立法主要参与者对《规定》的内容逐条释义并回答了现场提问;华东政法大学副书记、副校长闵辉从法学的专业角度对《规定》进行了解析;市教委政策法规处王磊处长以案例分析的方法对《规定》予以阐释。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大学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工作交流发言,市教委学生处处长、市学生事务中心主任陈华代表市教委布置了下一阶段落实贯彻《规定》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