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教育系统2019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9-01-02 浏览量:0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静安区教育系统委托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2019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和本市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一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应聘高中学段学科教师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者优先。

(二)中小学、幼儿园单位招聘条件:见各学校、幼儿园网站。

(三)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招聘条件见学校网站。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1:00----2019年1月4日中午11:00之前(第一批)。

2、报名方式:

(1)通过静安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过各学校网站链接。进入各学校网站主页。

(2)直接与学校电话联系。

(3)相关信息发布在“静安门户网站”上。

3、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考条件和学校上报的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四、招聘程序

见附件

五、2019年(第一批)招聘岗位

区教育系统2019年第一批教师招聘涉及149家事业单位,987个岗位。(具体岗位见各学校网站)

咨询电话:62882426  向老师

 

                                 静安区教育局

                             2018.12.25

 

附件:

1、《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流程》.docx

2、《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条件》.docx

3、2019年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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