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2 浏览量:0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是上海市总工会主办的工会干部培训院校,主要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会理论研究、工会学术交流等职责。因学院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结合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三)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岗位具体要求

教研人员

5

1.具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共党史或近代史、劳动法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

2.具备独立承担工会基础理论、工运史、劳动关系、心理学、劳动法等方面课程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4.具有优秀的研究成果或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 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职位,并将个人身份证明、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吉林路2号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收。(邮编:200082)同时发送邮件至zp57463763@163.com邮箱。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且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二) 资格审查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面试、试讲通知。如果只有一人符合招聘条件,则招聘工作不再继续开展。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通知于报名结束后3周内发出。面试、试讲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未进入面试、试讲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等方式,试讲采取现场教学等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等要求对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情况做出评价。

(四)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试讲成绩,报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21-55898796

联系邮箱:zp57463763@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吉林路2号510室 组织人事处

邮编:200082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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