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历学位认证受理若干事项的告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浏览量:2856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工作通知要求,本中心自2018年7月1日起,不再设置学历学位认证现场受理点。

 如需对学位进行核查验证,请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网站,申请学位认证。 

 如需对学历进行核查验证,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网站,进行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2018年6月28日0点至2018年7月2日早8点,“学历认证网上申请系统”将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此期间现场和网上申请暂停受理。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2018年6月27日